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要求,推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打造制造强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要求,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落实天津市制造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制定本行动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天津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
为更好借助国家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特别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有利契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促进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按照《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津政发〔2019〕17号)关于雏鹰企业贷款奖励及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股改奖励的有关要求,支持我市创新型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院所技术开发工作扶持经费(简称扶持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活力的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加快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津政发〔2019〕17号),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优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促进产学研合作对接,我市决定继续实施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制度。为切实加强创新券管理,制定本办法。
为推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构建良好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现对《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津科规〔2019〕1号)相关条款进行具体说明,补充规定如下: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支持推动本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生态体系,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部署,激活科技成果交易市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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