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数字经济与民营企业深度融合 激发发展新动能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的关键力量。数字经济能够促进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利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提升全国统一大市场活力,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开辟经济发展新空间。因此,鼓励民营企业加快数字科技布局,加速实体产业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之举。
数字经济在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民营企业数字化建设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民营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广泛应用以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为代表的数字信息技术,大幅拓展了产业链延伸空间,逐渐摆脱了过去依靠有限信息集合决定生产资源配置的状况,促进了生产要素流动。传统产业链不同环节和不同地区间的信息交流渠道不断被拓宽,逐渐形成了以数据和信息为核心的产业分工网络,在降低资源配置扭曲程度的同时,也推动了价值链重构和企业转型升级进程。其范例是产业互联网平台的建设,一方面,产业互联网平台显著降低了供应商搜索成本、产品研发成本、产品运输和分销成本,提升了生产效率。另一方面,众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可以从平台上直接获得,极大地拉近了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距离,提高了消费者筛选和获得所需产品及服务的效率。
其次,数字化转型助力民营企业精进制造能力,提升劳动生产率。数字化转型打通了民营企业供应链、生产链和服务链互联共生的堵点,打破了不同单元劳动者之间“信息壁垒”,民营企业内各单元劳动者基于获得的高效的生产管理数据参与生产,使得劳动者参与企业运作方式发生了改变,劳动者基于数字技术、数字终端等生产资料参与企业生产,能够大幅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了低成本、模块化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的推广应用,企业可以基于数字化技术深入发展柔性制造,实现产品的个性化设计,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第三,数字经济催生电商新业态,带动创新创业。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其创新能力增长具备两方面的路径:一方面,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企业价值链数字化的广度增加。具有高流动性、高积累性、高渗透性等特征的数据要素,不仅可以单独进入价值创造生产函数,丰富生产要素,拓展生产函数边界,还可以通过与其他生产要素的破坏性重构,形成新的创新性要素组合,驱动新的价值创造函数的形成。另一方面,在数字技术应用的基础上,依托数据要素的开放性、可供性、低边际成本、高流动性和网络性,可实现企业与多创新主体泛在链接、高效互动,丰富知识源,释放知识溢出效应,缩短知识传递进程,革新知识价值创造方式,产生新知识,强化知识形成与技术机会洞察能力,并在多品种知识跨部门、跨组织、跨区域碰撞中繁殖新知识、孵化新业态。
数字化转型还能引导创业活动的增长。发展过程中,数字经济新业态创造性地破坏了一些传统经济结构,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新的经济浪潮都会带来创造性破坏的过程,但最终将会带来更新和更好的工作机会。数字经济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现象,降低信息搜寻成本,提高商业机会识别效率,降低了创业的成本。低搜寻成本使得媒体信息更容易被发现和分享,也增加了互联网媒体的种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解释了电子商务兴起和相关创业活动的发生。
第四,数据资产化为民营企业创造融资权益。对许多企业来说,重资产在整个生产经营中的重要性在逐渐降低,而数据资产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是由于大数据时代所造就的海量数据资源具有极大的数据挖掘及分析应用价值,是企业获取经济利润的重要源泉。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对于相关企业的价值创造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当下,数据资产与传统金融服务正在发生深度融合,产生了诸如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资产信托等新业态、新模式,可以最大限度释放数据价值,降低企业融资约束。数字化转型下企业融资约束程度的减小意味着企业现金流状况得到改善,这将对企业的创新能力起到提升作用。国家于2023年适时推出了数据资源“入表”制度,从2024年1月1日起,允许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自身拥有的数据资源作为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该制度推行后,企业可以更大范围开展数据质押、数据信托等资本化交易活动,为民营企业带来新的融资权益。
民营企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是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在决策层面,许多民营企业处于转型早期阶段,发展理念较为滞后,缺乏顶层设计和业务指导,部分企业数字化转型存在“不愿”“不敢”“不会”困境。此外,行业龙头企业的数字化程度较高,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对滞后,各种企业主体数字化转型情况并不同步,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转型成效。
二是数字化高端人才短缺,转型技术储备不足。高端人才短缺的必然结果是企业数字化转型技术储备不足,难以依靠企业自身实现数字化转型。此外,由于外包技术服务成本较高,且难以提供针对性强、性能高的技术方案,使得中小民营企业难以依靠外部技术服务公司实现数字化转型。
三是融资困难制约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长期以来,信用市场较为重视抵押担保资产,许多民营企业实物资源和抵押担保资质不足,难以达到融资的信用要求。同时,信息不对称也加剧了民营企业融资约束。相较于国有企业,许多民营企业信息披露机制并不完善,使得金融机构对其信贷活动的风险、收益评估更加困难,从而增大了民营企业的融资难度。
四是数据要素流通不畅,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有待建立。一方面,企业内部由于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阻碍了数据互联互通。企业生产线上设备不互联、通信协议不兼容等造成不同数据不匹配、不互认,数据壁垒明显,阻碍互联互通。同时,企业不同部门之间应用的信息化管理软件不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分散庞杂,无法实现有效的跨部门整合利用,信息孤岛现象普遍,阻碍信息的集成贯通。另一方面,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尚在建设,数据要素权属不清、定价不明、交易中介服务机构不足,从而使得数据供给不足、流通不畅,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有待建立。
推动数字经济与民营企业深度融合的建议
第一,协同市场和政府力量,培育转型支撑服务生态。一方面,建立市场化服务与公共服务双轮驱动,政府部门联合行业龙头企业,通过设立引导基金等机制,共同建立通用型的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平台,提供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赋能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另一方面,建立技术咨询服务体系,依托行业协会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中心,组织行业专家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指导、信息咨询服务和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解决中小企业技术短板。
第二,创新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快新型数字化人才培养。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体系。在基础教育阶段,加强编程教育,促进数学和统计学的学习,将信息利用能力作为基础资质和能力。在高等教育阶段,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算法、关键技术和核心应用,加大交叉学科人才培养力度。依托校企合作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合作培育数字生产管理人才、大数据应用型人才。
第三,加快推进数据资产化进程,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加速数据资产入表进程,健全银行、保险、担保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通过数据质押等手段融资。此外,还可以通过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等方式,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
第四,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实现公共数据对民营企业有序开放共享。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数据服务商市场主体,鼓励市场主体探索数据资产定价机制,建立健全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促进数据市场化流通。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数据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推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加快政府公共数据对民营企业有序开放共享。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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