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部署要求,加快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一)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科技是国之利器,国家赖之以强,企业赖之以赢,人民生活赖之以好。中国要强,中国人民生活要好,必须有强大科技。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不懈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快速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壮大,创新体系日益完备,创新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但也要看到,我市科技综合实力与世界发达地区、国内先进省市相比还有差距,重大原创科技成果较少,高水平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规模偏小,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科技企业不多,全社会创新活力不足,适应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等等。当前天津正处在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应对新的现实和挑战,实现更长时间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决向创新要质量、要效益、要动力。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优先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以产业创新为重点推进优化升级,以人才建设为支撑构筑竞争优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激发社会活力,着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产业发展新模式、创新发展新生态,不断开创全市科技创新新局面,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积极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紧扣世界前沿、国家战略和天津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服务链,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统筹推进科技、经济和政府治理等三方面改革,使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相互协调、持续用力,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
坚持全面创新与重点突破紧密结合。加强对全面科技创新和全面创新改革的总体设计,优化总体布局,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工程,尽快在关键领域实现突破。
坚持人才为先与广聚资源有机统一。充分尊重创新创造价值,激发各类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扩大科技对外开放,聚集全球高端创新要素。
(四)战略目标
分三步走:
第一步,到2020年成为全国领先的创新型城市,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